歡迎閣下進入我們的網頁



你在此 > 主頁 > 牧者的話

再思對領袖的期望--黃漢輝教師

最早成書的馬可福音(約主後65-75)有一次提到耶穌的兩個門徒 -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 - 來到耶穌面前,求耶穌在將來得榮耀時,可以坐在耶穌的左右兩旁(可十35)。在稍後十多年才成書的馬太福音中(約主後75-85),作者馬太跟隨馬可福音保存了這一段記載,但門徒的請求卻由兩位使徒的母親代為向耶穌提出,而不是由兩位使徒直接提出請求(太二十20)。

當然,從歷史的角度來說,我們今日不能百分百肯定究竟當時是兩位使徒、還是兩位使徒的母親來向耶穌提出如此的請求。但從比較這兩卷對觀福音來看,大多的學者會提出,為了保護兩位使徒的名聲、淡化兩位使徒自己「想上位」的動機,馬太福音的作者便把馬可福音中來自兩位使徒的請求改為由母親提出的請求。

學者這樣的說法:馬太福音更改了馬可福音,不是要說,馬太福音「講大話」,而是讓我們看到:一方面,早期教會保存了一些有關第一代使徒的真實、甚至令早期會感到困窘的軼事,但另一方面,我們可以藉以窺見早期教會的傳道需要和價值取向。從這個角度出發,有兩件關於早期教會的觀察可以肯定地指出:(一) 早期教會對他們的領袖有期望,最低限度他們不是為自己圖謀大事的人,耶穌自己就是領袖的最好榜樣(參可十45;太二十28);(二)兩位使徒的母親正是第一世紀地中海文化下的男權主義(patriarchalism)中的女性角色的縮影,在馬太福音中,她的出現只在於為兩個兒子向耶穌發請求,本身沒有獨立性,屬於功能性、過場式的作用(instrumental use)。

對於兩位使徒的(母親的)要求,耶穌以自身作例子,他回答的焦點不在於自己和他們將會做到的事,而是在其心志上。似乎耶穌要指出,作門徒之道(discipleship)不在於,你為耶穌做了甚麼大的事(accomplishments),而是你是否與耶穌有同一的心懷(attitude):「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十45/太二十28)。耶穌的領導在於他的服事他人,而非管束他人(to serve but not to rule)。

作為領袖,在能力以上(aptitude),品格和自制力是不能不提及的議題。

環顧今日香港,作為地方領袖的有些政府高官連特首在內於誠信上被受質疑,質疑背後反映了香港人對他們的領袖仍帶有賦予期望的眼光。刪除了一些激烈和人身攻擊的行徑,社會對其領袖應給予足夠和合理的制衡和監察,以防權力過大和趨向腐化。我盼望香港未來有更多的「有品」(adequately qualified)領袖出現,幫助香港社會可以成為一個不斷改善民生、持續邁向民主和努力締造和諧的生活空間。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