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罪惡鬥爭--鍾愛勤教士
曾經閱讀兩段經文(太14:1~12;可6:14~29) ,內容以施洗約翰被希律王斬首的過程為題,閱後心中有很多感想。
施洗約翰因為當面指出希律王犯淫亂,娶了他兄弟的妻子以致下獄。希律由於知道百姓愛戴約翰,而不敢殺害他; 然而那位轉嫁希律的希羅底卻藉一次機會借女雪恨,殺了約翰。
我想何竟一位純良的女兒,因聽從母親而成為劊子手的化身,提出一項血腥的要求:要約翰的頭!善良在邪惡者的手中成為行兇的工具!何竟一位女性,因自己的罪行被揭露而懷恨在心,情願自己的女兒良心扭曲、手沾鮮血,拿著盛頭的血盤到自己面前!何竟一位君王,為要在貴賓臣子面前保持尊嚴,雖然明知約翰是義人,也親口發出兇殘的號令:拿約翰的頭來!而義人雖然死亡,他的見證卻是永恆地發出光芒!
在美國一間教會因為對一位犯淫亂的姊妹執行紀律,被對方上訴法庭,控告教會「干擾個人私生活」,法庭判教會賠錢二十萬美元。雖然如此,教會在承擔巨額罰款之餘,仍堅持會按真理指出罪過,讓人知罪、悔改而尋求更新。
我們實在是活在一個罪惡的世界中,我們需要何等謹慎、保守自己遠離罪惡;同時也因為明白罪會帶來的傷害,而竭力與罪抗衡。那暗昧無知的事,我們不單不與別人同行,更且去責備,甚至去攔阻行這些事的人。「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而我們就是光明的子女。
面對香港各樣的轉變,信徒在教會及社會中,更要不斷禱告,求主幫助我們,在這個時代敢於去與罪惡鬥爭,也積極地去行善。
「這位忍受罪人那樣頂撞的耶穌,你們要仔細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你們與罪惡鬥爭,還沒有對抗到流血的地步。」(希伯來書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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