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信義會 Hong Kong & Macau Lutheran Church 青年部簡介 |
港澳信義會青年部
一、 青年部歷史
在2002年1月胡子浪牧師委託李文東教師和黃漢輝教師草擬有關青年部之組織及策劃工作。
由2002年1月1日起,港澳信義會青年聯會改名為港澳信義會青年部。
2002年11月23日首次召開『青年大會暨青委成員就職禮』。
二、 青年部架構
正、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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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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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事工策劃委員會
(各堂會代表)
三、 青年部使命
1. 培育青年屬靈領袖,服事教會
2. 認同及促進作為屬靈領袖身份
3. 聯繫各堂會的青年領袖,彼此認識,互相學習,勇於承擔
四、 青年部的組成
1. 正副部長各一名:由總會董事部委派傳道同工擔任
2. 部員:由正副部長從青委中推薦並由董事部委任
2.1 部員人數:3-5位(以來自不同的堂會的青委為佳)
2.2 部員的資格:需在青委的職位任滿一年或以上。
2.3 任期:3年一任,最多連任2次即9年。任期以每年1月1日起計算。
2.4 職能:協助部長制定長遠發展策略,並帶領青委組織青年部活動。
3. 青年事工策劃委員會(簡稱青委會)
3.1 委員產生方法(根據章程修定日期:2005年1月18日)
3.1.1 每堂會可以提名1至4位弟兄姊妹
3.1.2 每年在提名期由各堂之青委提名,並經該堂會傳道牧者確認
3.1.3 傳道牧者推薦
最終由總會董事會授權青年部以委任形式產生。
3.2 青委的資格:
3.2.1 年齡滿18歲或以上者 (以截止提名日期計)
3.2.2 重生得救基督徒
3.2.3 已經接受洗禮會友
3.2.4 願意委身港澳信義會青年部的工作
a. 參與「青委會」工作
b. 承擔向自己堂會推動及宣傳青年部事工
3.2.5有穩定之教會生活,例如穩定出席崇拜聚會
3.3 任期:2年一任,最多連任2次即6年。任期以每年1月1日起計算。
3.4 職能:協助部長及部員執行有關青年部的事工。
修訂日期:2007年11月27日